陽明山這個全台灣人都知的著名風景區,我相信很多人去到都不想再去了;說起來慚愧,這個地方卻是自我有記憶以來第一次來玩。未滿一歲時家人有帶我去玩過,但未滿一歲哪有什麼記憶呀;當初我爹還幫我拍了一張照片,只是取景的地方怪怪的,把我放在一個垃圾桶旁邊拍照。小學時還因為這張照片哭了很久,因為他們說我是在這個垃圾桶旁被撿回家的。


     20093月在事隔三十年後我終於來到陽明山玩了,你們現在一定張嘴大笑;是的,我長這麼大第一次到陽明山玩。這次要不是小朱說花季要結束了再加上他在家當乖女兒很久了,我還不知要到何時才會到陽明山走一走。




  前一天還陰雨綿綿,但老天知道我要出門玩特定放晴唷!但這篇文章絕對不是遊記。今年的陽明山花季到三月二十二日就結束了,但是我們去的時候早就沒有什麼花了,沿路都是翠綠的大樹。其實我也不是有多期待看到花,只是想出門踏踏青,曬曬快發霉的身心。


     我有一陣子超級愛買鞋,最高記錄有過十雙未穿的鞋子堆在更衣間;但在覺醒之後就收斂很多了。為了難得的出遊我翻出一雙淡藍色的慢跑休閒鞋,回想一下這雙鞋待在我更衣間有七年之久了,不是不愛它,反而是太愛它了捨不得穿。  


     看著它的顏色與當天的天空顏色非常的搭,於是決定讓它出去見見世面。當我準備搭火車北上時,低頭欣賞我那雙漂亮的鞋兒時發現七年來全新沒穿過的鞋子出現了小皺折與脫皮,但我覺得這是正常的情況,因為當你在抬腳走路時一定會去折到鞋子呀!



  沒有多想什麼就這樣來到了陽明山。我沒來過陽明山,小朱也是第一次自己來陽明山還要帶一個假外國人(),所以他也不是很明確知道該怎麼逛陽明山,我從他口中不斷聽到花鐘兩個字。來陽明山就是要賞花呀(雖然沒有花了),賞花步道四個大字就掛在旁邊,我們又不趕時間,旅遊小紙條又說走到花鐘只要三十分鐘,天氣這麼好,我又穿新鞋豈有不走的道理。


     一路上我倆就如同逃出籠子的鳥兒不斷吱吱喳喳笑鬧個不停,在一個小到不能小的階梯(能媲美羊角村那小人行道,請參考笑淚掺雜的羊角村之爆笑轉輪),我覺得我右腳後跟好像踩到了什麼東西,有點卡卡的,於是低頭一看。


     這一看讓我睜大了眼與嘴,還順便爆出笑聲。



  我的鞋子竟然變成這個樣子,整個腳後跟開口笑了。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呀,鞋子為什麼突然的開口笑了,我真的不懂耶!這雙鞋我七年來都沒穿過耶,所以它是一雙全新的鞋子呀,照理說是不可能也不會發生這種事情的呀。


     到花鐘還有一半的路程,我的鞋子就變成這樣了;但開口笑的鞋一點都沒有影響我玩樂的心情,還因為它讓我們擁有更多的笑聲。我就這樣拖著笑得很開心的鞋子走到了花鐘。



個人覺得花鐘設計有點不良,如果靠近拍根本拍不到整個面



  找到椅子坐下來休息一下,發現鞋子已經不是右腳後跟開口笑了,連左腳前緣也加入了開口大笑的陣容了。




  Why~~它到底怎麼了??人家說養兵千日用在一時,我養它七年早就超過千日了,如今它卻如此回報我,養老鼠咬布袋呀!!


     陽明山上有遊客中心,有禮品店,但為什麼沒有鞋店呀?墾丁到處都可以買到鞋子耶,為什麼陽明山上沒有賣鞋呢?


     鞋子變成這樣,讓我走路不是很順暢,一度想學曼陀珠廣告,把整個鞋底撕掉,但小朱一再阻止我說我有可能會受傷之類的。我就這樣繼續拖著爛鞋逛花鐘,中場休息時我拿出在山下拿的賞花路線圖把玩,竟然被我發現那個路線圖的一角有著這樣的一則廣告。



  現在是什麼情形呀!我的鞋子會變成這樣是為了什麼?


      A:它不愛我


      B:它是宅鞋(根本不想出門)


      C:它年紀大了


      DIt is written(命中註定)


     請作答~~


  我雖然搞笑,但卻一點也不想弄成這樣,而且鞋子正用我不可預測的速度在解體中;在走下山的途中(是的,我還是用走的下山)一位大嬸發現我鞋子的異樣還好心跟我說,用繩子綁一綁就好了。這位大嬸你嘛幫幫忙,誰會帶繩子爬陽明山,我是去賞花又不是去上……,更何況要我去找繩子還不如幫我找鞋店會比較快吧。


     當我們回到台北車站時,我兩隻鞋上下已經分離只剩三分之一相連了,走在地下街時膠底分離部份在我每次走動時就打在磁磚地而發出咑咑聲,真是休閒鞋的外表但卻可發出拖鞋的聲響。


     一走到台北地下街的鞋店,迅速挑了雙鞋,帥氣的套在腳上後付錢。售貨小姐好心的問我是否要鞋盒,我瀟灑的回答:不用了,順便幫我把它丟了吧!



  就這樣我穿上我的秒殺鞋,步出鞋店時整個人可是開心的跳躍。陽明山看了什麼我記不太清楚因為那雙鞋佔據了我整個腦容量,但卻是一場爆笑的記憶。


 


     後記:秒殺鞋的鞋底是沒有鞋紋的,差點讓我在積水的百貨公司廁所上演劈腿秀,還有那個羊角村的Norica就是小朱,我倆的出遊能不能正常點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gel 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