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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到丹麥這排房子可以算是丹麥的代表明信片中最美的風景它絕對不能被排除

         此處位於哥本哈根哈根名為新港的地區除了房子的顏色鮮艷外其中幾間還是大名鼎鼎安徒生所居住過的來到丹麥豈能不拜訪一下

此次的丹麥行除了錯估點與點的距離也對自己的腳力高估了一點更對民風善良這幾個字懷疑了

 來到丹麥頭兩天造訪幾個博物館、城堡與古老樂園,每天望著不肯回家的太陽,總覺得太早回旅館實在對不起花大把鈔票飛來丹麥的我;我在當地時間(2013.09.13 FRI.)下午四點離開兩度參觀的武器博物館,回到旅館卸下不必要的裝備,準備看看夕陽下的新港。新港其實離我居住的地方說遠不遠,說近又感覺不像到便利店般的距離;但我自信於我青春的體力也想貼近一點當地,我決定步行到新港。

借著微弱WIFI使用著google map跟紙本地圖還真的讓我走到新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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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的新港雖然天未暗但人潮明顯少了許多許多

 

         一看到那排彩色房子整個人開心的不得了,雖然天氣不是頂好,但畢竟沒有下雨。不遠處也有人借著黃昏光線拍照,我在幫某個旅人拍完照後,卸下我的背包,準備拿出相機也為我美麗的旅程留下記憶時。

 

        瞬間,真的是瞬間,我感覺自己如同電影情節中旁人時光飛逝,唯獨我處於不流動的時空中。因為我看到我的背包拉鏈被拉開了,離開旅館時我很確定我有拉上,當下查看我的物品,我的皮夾及一個護照包不見了。腦中不斷回想是否有把東西放在旅館床上而忘了帶出,我在新港邊一個人回想著一路走來的所發生的事;我的記性很好,雖然此時我卻一再告訴自己,別自己嚇自己,東西一定在旅館內,可是理智卻又一再重擊我………我遇上扒手了。

 

        我到達新港不到十五分鐘,隨手拍了幾張照片,就坐公車回旅館;你可能會問我為什麼還有心情拍照?因為我不知道自己是否還有機會再來新港,雖然發生慘事但人都來了,不管拍不拍照我的東西都離開我這個主人流浪去了,心裡急,但手還是按了快門。

 

        一回到旅館,看著我床上的物品,事實是殘酷的,我真的被偷。馬上清點損失:300美金、2000台幣、大約4000丹麥幣、3張信用卡、2張哥本哈根卡、1張來回丹麥與瑞點的車票、台灣身分證。

 

        來丹麥第三天,半小時內我損失了大部份的旅費,我還剩下什麼:1張12小時後就過期的哥本哈根卡、手機、手機套內夾著2000丹麥幣及一張快爆的信用卡還有我的單眼與最重要的護照。

 

       我苦笑了兩聲,馬上傳line與朋友商討解決辦法。要我馬上結束旅程回台灣,不想也辦不到。一是我都花錢飛來了,因為這樣就又飛回去,說什麼都不願意,再來機票無法改期,哪怕我想回也無法回;幸好房錢已付清,我還不至於流落街頭。最糟情況就是剩下的行程只能走免錢路線,吃就靠剩的2000丹麥幣渡過,其餘時間就都留在旅館內。

 

        坐以待斃向來不是我的行事風格,馬上請朋友幫我在台灣掛失信用卡,順便看是否能提高我所剩那張信用卡的額度,因為丹麥到處都能刷卡,連賣熱狗的小車攤都能刷;另一方面寫信給台灣駐丹麥辦事處,看是否能借點盤纏。

 

        靠著偉大的WIFI與LINE,在兩個小時內我得到了答案:不見的信用卡掛失了、所剩的信用卡不能臨時提高額度、台灣駐丹麥辦事處放假了,要到星期一才會有人回我信。

 

        護照、機票都還在,回台灣不會造成問題,最大的問題是在剩下的日子中怎麼在丹麥生活;救命符---信用卡,不讓我臨時提高額度,但可以在不是還款日把錢存進去,只要有錢進去,相對額度就會被釋出但因處於台灣時間星期五早晨,也就是說必需在下午三點半之前把錢弄進信用卡帳戶,我才有錢可用,不然就算錢存進去了我還是得等到星期一才能刷卡。

 

        好友一號Alale(曾與我勇闖荷蘭,腳被腳踏車吃掉的那個),在出事當下幫我在台灣與信用卡公司聯繫,也積極聯絡姐妹淘幫我找錢,結果有錢的沒帶卡,有卡的沒有錢(哈哈哈)。

 

        這時好友二號美顏(我搬來楊梅後第一個幫我過生日的人),在我求救後,往我信用卡內存了三萬元,當我告知我無法馬上還,她回我:沒關係,當我跟妞寶(他女兒)借的,人在外走跳怎麼能沒有錢。

 

        聽了這話,我眼眶都紅了。出外靠朋友這句話真不假呀!就這樣我又在丹麥重生了。

 

       星期一晚上我收到台灣駐丹麥辦事處的回信,我信中寫明我的護照還在,只是想借點錢,但對方回我時問我是否需要協助,護照是否遺失等,完全沒提到錢的事,而且還是事發兩天後。當然不能怪別人,畢竟丹麥是很注重生活的國家,該放假就放假,我的困難也都解決了,就不想再與辦事處有所聯繫。

 

       事發兩天後,也就是星期一,我正在房內敷臉、按摩腳,電話響了起來。在國外玩那麼多次,旅館房內電話響卻是第一次;接起後,是旅館櫃台,問我是否有遺失皮夾,皮夾目前在櫃台。

 

       我馬上衝下樓,一到櫃台,剛打電話給我的人員跟我說,皮夾被人撿到,因為內有旅館的繳費收據,所以送回旅館。皮夾一打開,信用卡、身分證、2張哥本哈根卡、丹麥瑞典車票都在,對方就只有把現金拿走,然後把皮夾丟路邊。

 

       我曾在惡名昭彰的義大利闖蕩,沒掉一毛錢,反倒是在最快樂的國家被扒了,然後部份物品失而復得。

 

       這次教訓告訴我,凡是不能過於自信,雞蛋不要放在同個籃子內,還有不強大的國家,國民在外國是可憐的。

 

       丹麥呀丹麥,你讓我見識了人心的貪婪與人性的美好!

 

  

 

 

 

 

 

後記:回台灣後沒多久,接到我信用卡公司的電話(沒被偷的那張卡),問我要不要提高信用額度,我冷冷的回說: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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