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取自yahoo電影

  我一直覺得事實就應該非黑即白,那許多的灰色地帶都是有心人士的強詞奪理。但當我看完心靈鐵窗(Boy A)這部片,我發現我站在灰色地帶的邊緣了。


     故事大綱:男主角在年紀尚小的階段母親罹癌,父親因母親的病與工作忙碌無暇照顧他,又加上在學校被霸凌而導致交到壞朋友而走偏了路。在一次翹課中與朋友一同殺了一名女學生。


     因為年紀太小所以沒被判處死刑,這個社會案件震驚英國,以保護原則下男孩一直被用Boy A代稱。Boy A在獄中表現良好,當時的暴戾之氣早已不復見,多年之後他被假釋出獄,他的關護人對於他的轉變相當安慰;他隱姓埋名的在社會上乞求一處容身之地,也找到了工作,一切就如同只是一時糊塗犯下小罪的更生人一樣。


     雖然Boy A的假釋是沒有發佈任何消息的,但新聞記者卻猶如看見腐屍的禿鷹對著他窮追猛打。在一次意外中Boy A解救了一名小女孩,他的身份卻因此而曝了光,最後Boy A發現社會一點都不原諒當初他所犯的過錯,自己也再也不能隱身在社會,因此結束了生命。


     看完電影我不斷的問自己,社會是不是對Boy A太殘忍?人犯了錯是不是應該可以得到第二次的機會?如果我是被害人家屬我願不願意給他第二次機會?他如果有了第二次機會,那可憐的被害人誰給他們機會?


     最近死刑存廢的問題鬧的沸沸揚揚,存廢雙方的攻防戰打的火熱。贊成廢除死刑的那方總是以人道、人權、國際走向等字眼來支持自己的理論,我很想問,那些反對廢除死刑的人是否曾是被害人或是被害人家屬?!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你們怎麼知道那些被害人家屬的痛?當兇嫌手刃你的親友時你會選擇原諒他嗎?當你成為強姦犯的受害者,你會在對方完事時告訴對方你原諒他,而沒有一絲一毫想要殺死他的念頭嗎?


    「殺人償命」這句話是否還適用於現今社會我不確定,我只確定犯了錯就得付出代價。如果說那些被判死刑的死刑犯最終的結果是改為終身監禁等待下次的大赦、特赦,他們付出的代價是什麼?


     為什麼我們辛苦工作繳得稅要養這些犯了大錯的人,他們的個人行為為什麼要我們社會大眾全民買單?!


     換個角度看,全台四十四個死刑犯中有沒有一個像Boy A一樣真的是改過自新想要做個好人?有誰可以確定與擔保?法官能嗎?警察能嗎?還是那些贊成廢除死刑聯盟的人能嗎?


     幾年前一個汪姓男子在跟媽媽要不到錢的狀況下把親生母親殺害了,犯後竟然還和女友開心出遊,如此的泯滅人性在台灣的法律中殺害直系血親本因唯一死刑,卻在汪父的留給汪家一條血脈的求請下改判無期徒刑。


     我想問的是汪爸爸你覺得你兒子在獄中可以生兒育女嗎?這樣的血脈要怎麼留,你圖的不就是某年的一個特赦好讓你兒子出獄,你的枕邊人竟然比不過這樣的不孝子,讓我不禁懷疑你兒子的殘忍是否遺傳自你,而你現在卻奢望將這份殘忍繼續傳遞下去。


     我個人一點都不贊成廢除死刑,那些壞人可以不畏懼的奪取他人生命,為什麼我們社會大眾不能以司法的力量讓他們得到懲罰。

不廢除死刑社會不一定會變得更好,但廢除了死刑只會讓會犯罪之人更肆無忌憚。



     如果死刑廢除團體問說要是這些死刑犯真的有類似Boy A的人呢?我們的執著的執行死刑是扼殺了一個改過向善的靈魂,那這些死刑犯就讓這些團體成員認養好了呀。


     也不用關在監獄中浪費我們納稅人的錢,就讓這些死刑犯進住到那些反對死刑團體成員的家中與他們朝夕相處,由這些成員去監控死刑犯,讓這些成員去感化這些死刑犯,讓這些成員可以理直氣壯的跟社會大眾說我們都錯怪了他們,這些成員敢嗎?


     佛祖、阿拉、耶穌這些神明感化別人是以自身肉體的苦難換得民眾對他們的信賴,那些喊著人權、人道的人們你們不能躲在保護傘下高喊著理論性口號,然後讓社會大眾因為你的理念而擔心受怕。


     Boy A不應該以自殺做為結尾,如果他真的要為當初的不懂事付出代價,就更應該善用他進入社會的第二次機會,向社會證明他真的變好了,而不是讓這第二次機會再次變得沒有意義。我同情Boy A被社會打壓的情況,可是他應該要再更堅強,不是每個人都有第二次機會,被他殺死的女孩就沒有。


     在大家為了死刑存廢問題吵得死去活來之際,我們是不是要先探討我們司法本身的問題。為什麼總統上任幾乎都會有特赦這種情況出現?為什麼檢察官會因為太忙而忘了幫被害人上訴?又為什麼法律可以因為要留血脈而被更改?法官的判刑一定客觀嗎?


     在社會大眾吵來吵去之時,我們的政府是不是要先替國民增加司法知識而不是單純只想如何得到下次的執政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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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gel 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